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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甘肃省新增4个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

来源:新甘肃·甘肃日报 丨 作者:宜秀萍 丨 2019-07-09 09:49 丨 浏览:编辑:马雪娟

我省加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力度

今年新增4个大病专项救治病种

  甘肃农民网—新甘肃·甘肃日报7月8日讯 (记者 宜秀萍) 甘肃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医保局今天联合发文,按照国家统一安排,今年我省新增4个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总量增加到25种,据此,各地按照“分级分类、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在现有定点医院和救治病种的基础上,重新确定定点医院并及时调整、明确救治病种范围。同时明确,大病保险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降低起付线50%、提高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优惠政策。

  2019年新增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为: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和艾滋病机会感染。四部门要求,对今年新增病种和新发病患者,各地要尽快摸清底数,实行建档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建档一例,治愈一例,销号一例”。各级定点医院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临床路径要求,结合患者病情确定诊疗方案,实施规范诊疗。通过组建医联体和专科联盟、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实施远程医疗等方式,以专项救治病种为重点和突破口,提高对县级定点医院帮扶的针对性和帮扶效果,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科学测算相关病种费用。对1年内多次住院、长期住院的患者进行重点监控,定期开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评价工作,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加大医疗救助帮扶力度,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扶贫基金、财政基金及慈善救助等保障制度,逐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实施按病种付费,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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