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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甘肃省纪委监委公布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来源:新甘肃·甘肃日报 丨 作者:尤婷婷 丨 2019-06-24 16:47 丨 浏览:编辑:马雪娟

  甘肃农民网—新甘肃·甘肃日报6月24日讯 (记者 尤婷婷) 在省政府新闻办6月21日下午召开的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六次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公布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案例1:榆中师范学校原党委书记赵祥霞(正县级)涉嫌“保护伞”问题。赵祥霞任榆中县和平镇镇长期间,违规将建设项目交给恶势力集团首要分子范晓斌建设、管理和经营,致使该恶势力犯罪集团获取巨额资金,逐步坐大成势,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赵祥霞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案例2: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原副支队长达文虎(副县级)涉嫌 “保护伞”问题。达文虎涉嫌为黑恶势力实施赌博犯罪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目前,达文虎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案例3:临泽县沙河镇原党委书记白儒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白儒明知恶势力团伙首要分子吴荣有犯罪前科,而将其吸收为中共党员,使其得以攫取政治身份;默许吴荣操纵破坏村级换届选举,当选村干部,把持基层政权;丧失原则底线,与吴荣恶势力团伙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白儒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违法犯罪问题已移交检察机关起诉。

  案例4:静宁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程军伟,原副局长李世明,县国土局城关中心所原所长李晓懂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程军伟、李世明、李晓懂3人,在征收拆迁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穆琚东名下养殖场的过程中,工作玩忽职守,审核把关缺位,在未测准实际面积、核准场内设施的情况下,草率核算补偿资金,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滥用职权,擅自决定为黑社会加价补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放任穆琚东暴力阻挠丈量登记,包庇穆琚东殴打致伤工作人员行为,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程军伟、李世明、李晓懂3人被开除党籍,其违法犯罪问题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5:临夏州汽车南站原站长于卫东涉嫌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于卫东自2007年11月任临夏州汽车南站站长以来,涉嫌玩忽职守,包庇纵容马克英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助推了该组织的形成、发展和壮大。目前,于卫东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案例6:金昌市永昌县公安局看守所原管教民警王建军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王建军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微信等手段,为恶势力团伙首要分子崔长新向外传递信件,协助其安排他人串供、逃跑,帮助犯罪分子逃脱罪责、逃避处罚,充当“保护伞”。王建军已被开除公职,其违法犯罪问题已被永昌县人民法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一段时间以来,省纪委监委先后分两批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12起。这12起案例,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18人,其中14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些案件通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释放了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强烈信号,起到了强大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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