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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7月1日起施行,甘肃省实现养老服务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双立法来源:甘肃农民网 丨 作者: 丨 2020-06-17 10:05 丨 浏览:编辑:马雪娟
甘肃农民网6月17日讯 (记者 毛婧雯) 《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20年7月1日施行。这是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6月16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发布会现场 《条例》共10章69条,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扶持保障、监管服务、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条例》初步确立了以法律为纲领、国务院政策文件为基础、部门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法制保障。 据介绍,截至2019年底,甘肃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446.1万人,占总人口的16.9%,已进入了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未富先老的省情使得社会和家庭养老负担加重,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迫切需要健全养老服务保障政策法规体系,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而《条例》的出台,则标志甘肃省实现了养老服务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双立法,走在了全国前列。 在《条例》制定出台过程中,我省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充分考虑甘肃省的农村养老服务实际需求,特别增加了甘肃省农村地区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要求对农村留守、独居的老年人生活状况进行探访,为补齐甘肃省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供了法律支撑。 相关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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