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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脱贫攻坚最后防线——通渭县兜底保障政策惠及农村困难群众

来源:新甘肃·甘肃日报 丨 作者:顾丽娟 丨 2019-08-30 11:00 丨 浏览:编辑:马雪娟

  甘肃农民网—新甘肃·甘肃日报8月30日讯 (记者 顾丽娟) 临近中午,记者来到通渭县第三铺乡蒲岔湾村上庄社。村民苏峰刚忙完地里的农活,正准备做午饭。一座砖木结构的庭院收拾的干净整洁,院子里晾晒着金银花。

  “家务活和农活都是我在做。最近孩子放暑假,稍微轻松一些。”今年43岁的苏峰家里一共6口人,母亲和妻子都有病,两个孩子正上高中,老父亲70多岁了,身体一直不好,只有苏峰一个劳动力,依靠种地为生,因为照顾家庭无法外出务工,经济收入来源单一,是建档立卡兜底保障对象,被纳入农村二类低保,家庭成员每人每月享受318元的生活补助。

  “账都是前几年看病欠的,这几年虽然住院次数多,但报销比例高,个人支付最多不超过3000元。”苏峰说,这两年在政府的帮助下,依托扶贫项目,种植了3亩金银花,建起牛棚养了牛,金银花也有了一些收益,对脱贫的信心更大了。

  “像苏峰这样的情况,面对紧急情况时,还能争取到3000元的临时救助资金。”通渭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李晓燕告诉记者。

  和苏峰一样,蒲岔湾村下庄社77岁的特困供养老人苏文明,也是兜底保障政策的直接受益者。见到他时,正在麦场里打麦子,很是精神。老人告诉记者,现在日常生活由侄子照料,身体也可以,平常能帮侄子做一些简单的农活,去年享受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县里补助2.2万元新建了一间20平方米的住房,解决了住宿问题。“政策好得很,生活补贴一年5226元,护理补贴1200元,还有200元的慰问金,每年还发新被子、新衣服,我一个老人完全足够了。”

  近年来,通渭县把兜底保障作为第一位的民生工程,作为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防线,把困难家庭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入不敷出的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范围。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临时救助。

  今年5月中旬,对全县排摸出住房不安全的76户一、二类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经住建部门核准认定,全部纳入住建部门2019年危改计划。目前,76户兜底保障对象危房改造情况为45户已竣工,27户正在修建,4户正在备料。对排摸出生活有困难的368户1546人发放了临时救助资金181.2万元,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在兜底保障方面,我们根据困难群众的需求,他们缺什么就补贴什么。”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渭县现有一、二类低保和特困供养兜底保障对象6191户15615人,通过逐户开展入户核查,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了相应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同时健全低保渐退机制,对不精准的予以全面清退,确保了困难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安心踏实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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