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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点问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点问答(八)

来源:新甘肃·甘肃日报 丨 作者: 丨 2019-06-06 16:01 丨 浏览:编辑:马雪娟

  全省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要做法有哪些?

  全省各级组织部门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任务,一是通过“一村一策”制定整顿方案、县乡领导挂点包村、选派“第一书记”、健全制度机制、化解矛盾纠纷、调整不胜任村干部等办法,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夯实扫黑除恶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委监委、公检法、司法、民政、信访等部门参与的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机制,开展“过筛子”式联审排查,下功夫净化村干部队伍。三是认真核查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的村干部和有关领导干部。

  全省公安机关在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在线索摸排核查方面畅通群众举报、加大排查核查力度,对部转线索由厅长直接批转,对重点线索由市、州公安局长批办,对回复率低、办结率低的市州约谈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项督导。在破案打击方面对在侦涉黑案件全部由省厅挂牌督办、提级管辖,商请检法部门提前介入,认真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和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反馈制度,强化对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的查证,综合运用刑事、行政手段查封追缴冻结涉黑资产。在斗争保障方面强化依法打击制度建设,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加强扫黑专业队伍,全力开展研判核查、案件侦查、抓捕审讯等攻坚任务,与组织、民政、教育、工商等职能部门密切合作,深入推进行业“治乱”。

  全省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六项重点工作”之一,把牢检察机关职责定位,主动做“侦查取证的引导者、黑恶定性的把关者、依法从严的推动者、严格执法的监督者、社会治理的促进者”,统筹处理好“依法与从严、数量与质量、分工与合作、治标与治本、内容与载体”五对关系,深入排摸线索、加大办理力度、强化诉讼监督、严把定性关质量关,确保专项斗争沿着法制轨道运行。各级检察院做到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必须提前介入,必须由专门办案组办理,必须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后层报省院同步审查,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必须逐案深挖彻查“保护伞”,必须逐案提出检察建议,必须全部纳入年度案件评查范围重点评查,对改变黑恶定性案件必须经过两次退查,对拟不捕不诉案件必须报上级院审批,必须由检察长任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十个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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