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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省第一次工作对接会召开 | 全省法院审理宣判一批扫黑除恶案件

来源:甘肃日报 丨 作者:张富贵 丨 2021-04-15 11:23 丨 浏览:编辑:王典

  甘肃农民网—甘肃日报6月5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张富贵)6月4日上午,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省第一次工作对接会在兰州召开。督导组组长乔传秀主持会议,并就大力推动甘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出工作建议,副组长陈智敏通报了督导组在省级层面督导情况以及甘肃省开展专项斗争总体情况和初步发现的主要问题,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作表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出席会议。

  乔传秀对甘肃省委省政府为督导组开展第一阶段督导工作提供的有力保障表示感谢,对下一步大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让甘肃人民群众更满意、更高兴、更称道的新成效,提出六点工作建议。第一,更加注重强化政治担当,确保责任压力传导真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把开展主题教育同党中央部署正在做的事结合起来,使党员干部焕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果。要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深刻认识保一方平安是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基本职责,开展专项斗争是重大政治责任,理应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担责。要切实增强斗争精神,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深水期、攻坚期,中流击水,不进则退。要持续强化责任传导,对问题严重,群众意见大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依纪依规进行追责。第二,更加注重“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的目标要求,依法加快加大对涉黑涉恶重大案件的突破。要集中攻坚一批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公检法机关负责同志要真挂帅真出征,依法加快对本地重大案件和本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但进展缓慢的难啃之案取得突破,取得成果、取信于民。要更大力度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要切实提高依法严惩的质效,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宽严有度、罚当其罪,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第三,更加注重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在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上动真格、见实效。要坚决贯彻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要在深挖彻查、“打伞破网”上下深功、见真效,对未实现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要进行再核查,确保线索没见底不罢休,没查透不放手。要敢于刀刃向内,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坚持做到对涉及本级本系统本领域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不管涉及到谁,发现一起,深查一起,依法依规依纪严惩,绝不姑息包庇。第四,更加注重依法抓捕涉案人员与查处涉案财产同步进行,切实加大“打财断血”的力度。要将“打财断血”作为除恶务尽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协同攻关,公检法机关与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准确查明涉案财产及其权属,依法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及时处理,避免“黑财”隐匿转移,最大程度捣毁黑恶势力经济命脉,摧毁其造血功能。第五,更加注重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动专项斗争均衡协调发展、向纵深发展。要鞭促后进地区,一级抓一级,加快“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要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黑恶问题较多地区、行业、领域的工作督推力度。要进一步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作用。第六,更加注重“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坚决夯实基层基础。要坚持把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持续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全面深入逐村居分析研判,坚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居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注重严格规范宣传标语,持续营造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陈智敏通报了第一阶段督导工作情况以及通过个别谈话、走访问询、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线索、案件评查督办等工作初步发现的主要问题。他指出,在政治站位方面,部分地方和单位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担当不够,省委提出的“五级书记带头抓”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压力传导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在依法严惩方面,一些隐藏较深、洗白较早、关系复杂的黑恶势力还没有被揭露发现,侦破工作不够深入,攻坚力度不够大。

  在综合治理方面,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贯彻执行具体部署要求不坚决,未能发挥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职能。在深挖彻查方面,从目前全省打掉的“保护伞”来看,小伞比较多,大伞没有,有的地方“见黑见恶不见伞”。在组织建设方面,有的地方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不到位,对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居“两委”干部清理不够彻底。在组织领导方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未全面形成,扫黑办在有些方面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动不力。

  林铎表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对我省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的督导扎实有力,反馈的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实在、精准到位,为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我们一定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主动认领、诚恳接受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严肃对待、即知即改,真正把接受督导和解决问题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际行动。要以坚决有力的态度和务实有效的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压实责任,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以中央督导为契机,以问题整改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加精准有效地打击整治,更加主动有力地深挖彻查,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确保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在甘肃落实落地,奋力夺取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中央督导组相关同志,省领导胡焯、李元平、王嘉毅、余建、朱玉、魏凤桐出席会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省法院审理宣判一批扫黑除恶案件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近期,全省法院集中开庭、宣判了一批黑恶势力案件。据介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全省法院以坚决的态度和担当履行审判职能,把打击的矛头始终对准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

  穆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穆某某案系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该案于5月28日开庭,目前正在审理当中。该案首要分子穆某某有多次犯罪前科,刑满释放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静宁县城欺行霸市、扬名立威。以壮大声势为目的故意拉拢各种社会不良分子,坐大成势,称霸一方。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干扰司法。目前,法院的审理工作还在紧张进行当中。

  朱某某恶势力案件

  朱某某案是一起恶势力案件。被告人朱某某、王某某、贾某等人在张掖市甘州区内逞强耍横、惹是生非,在网吧、酒吧、宾馆等地恶意挑衅,随意殴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实施了多起恶势力惯常实施的寻衅滋事犯罪,情节恶劣。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经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朱某某等人因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此类犯罪,防止其坐大成势,危害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管理秩序。

  白某某恶势力案件

  白某某案是一起恶势力案件。被告人白某某、张某某、马某某等人为攫取非法利益在会宁县东关农贸市场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了一定的控制力,随意殴打他人,社会影响恶劣。该恶势力团伙自2014年承包农贸市场以来,在该市场内违建72间彩钢房,向商贩出租,收取租金,并向进入该市场的所有车辆违规收费,严重扰乱农贸市场秩序,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经营活动,因摊位费收取等问题与多人多次发生争执,并殴打多人致伤,成为盘踞在会宁县农贸市场的一个恶势力“毒瘤”。

  该恶势力团伙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性严重,实施了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经公开审理后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至二年不等的刑罚,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确保人民平安的使命和担当。

  马某某某恶势力案件

  马某某某案是一起恶势力案件。该恶势力以被告人马某某某为纠集者,另一名马某某某为骨干成员,赵某某某等人为其他成员,利用家族势力,长期盘踞于岷县锁龙乡三沟金矿矿区及漳县东泉乡直沟村一带,通过浸泡尾矿、涳渣的方式,非法侵采国家矿产资源。同时,该恶势力在该区域种植药材、放牧的过程中,欺压当地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清理整治矿山秩序过程中,以马某某某为首的家族成员,多次聚众辱骂、威胁、恐吓、围攻、殴打执法人员,持石块、锄头等凶器公然暴力抗法,在执法现场抢夺民警枪支,致多名执法人员受伤。被告人马某某某等以暴力方式多次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经过公开审理,被告人马某某某等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朱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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